FDA与CE对于医疗器械的分类区别
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一句话问题:某某产品在CE分类里属于几类医疗器械?提问者也许不知道仅从一个医疗器械的名称而判断其CE认证过程中的分类经常是不妥当的!
欧盟与美国的区别 欧盟与美国的医疗器械的分类有很大的不同。 美国的FDA将医疗器械根据其通用的特点事先已经分类并建立了一个公开的数据库可查询; 欧盟则是建立了一套分类规则,让制造商根据产品的预期使用目的(Intended Purpose)按照分类规则自己进行分类。
同一个产品,既可以是医疗器械,也可以不是医疗器械 在美国,一个产品是否为医疗器械 完全由FDA决定; 在欧盟,一个产品是否为医疗器械 由制造商(申明的产品预期使用目的)决定, 比如:电热褥既可以是医疗器械,也可以不是医疗器械。
同一个产品,可以是不同类别的医疗器械 比如:制造商申明的预期使用目的不同,电热褥既可以是I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是II a或II b类医疗器械。
同一个产品,作为系统的一部分时与作为配件时属于不同的类别 比如:手术过程中用非主动式抽取腹水装置的留在体外的盛腹水的容器,作为系统的一部分时可属于II a类,但是作为配件时则可属于I类。
类似的产品,可以是不同类别的医疗器械 比如:X光拍片时常用的图像储存通信系统Picture Archiving and Communication Systems (PACS),不同制造商申明的预期使用目(功能)的不同,PACS可以是I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是II a或II b类医疗器械。
类似的产品,有的属于医疗器械MD, 有的则属于体外诊断器械IVD 比如:采血管如果是侵入式的或接触到皮肤的,则属于MDD93/42/EEC 指令管辖的(普通)医疗器械MD; 如果是非侵入式的或完全接触不到皮肤的,则属于IVD 98/79/ec指令管辖的 体外诊断器械IVD。
医疗器械指令 MDD 93/42/eec附录九中详定18条规则,按医疗产品的危险程度,将产品分为Ⅰ类、Ⅱ a类、Ⅱ b类、Ⅲ类。
产品分类规则:
1、规则应用由器械的预期使用目的决定;
2、如果器械是和其它器械配合使用,分类规则分别适用于每种器械;
3、附件可以和其它一起使用的器械分开单独分类;
4、启动或影响某种器械的软件与器械属于同一类型。
分类准则:
时 间:暂时(<60分钟)、短期(<30天)、长期(>30天)
创伤性:非创伤、通过孔径创伤,外科创伤、植入。
适用位置:中 循环、中 神经系统,其它地方。 能量供应:无源,有源。
规则1~4、所有非创伤性器械均属于I类,除非他们:
用于储存体液(血袋例外) II a类 于II a类或更高类型的有源医疗器械类 II a类
改变体液成分 II a/II b类
一些伤口敷料 II a/II b类
规则5、侵入人体孔径的医疗器械 暂时使用(牙科压缩材料、检查手套) i类
短期使用(导管、隐形眼镜) ii a类
长期使用(正常牙线) ii b类
规则6-8、外科创伤性器械 再使用的外科器械(钳子,斧子) i类
暂时或短期使用(缝合针。外科手套) 11a类
长期使用(假关节,眼内晶体) ii b类
与中 循环系统(ccs)或中 神经系统接触的器械 iii类
规则9、给予或交换能量的治疗器械 ii a类 (肌肉刺激器、电钻、皮肤光疗机、助听器)
一种潜在危险方式工作的 ii b类 (婴儿培养箱、高频电刀、超声碎石机、x光机)
规则10、诊断器械
提供能量(核磁共振,超声诊断仪)II a类
诊断/监视体内放射药物分布 II a类 (r照相机、正电子发射成像仪)
诊断/监视生理功能(心电图、脑电图)II a类
危险情况下监视生理功能 II b类 (手术中的血气分析仪)
发出电离辐射(X射线诊断议) II b类
规则11、控制药物或其他物质进出人体的有源器械ii a类(吸引设备、供给泵)
如以一种潜在危险方式工作ii b类 (麻醉机、呼吸机、透析机、高压氧舱)
规则12、所有其他有源医疗器械属于i类 (观察灯、牙科椅、轮椅、牙科用治疗灯、记录处理观察诊断图象用的有源器械)
规则13、与医用物质结合的器械(含杀精子的避孕套、含抗生素的牙髓材料) iii类
规则14、避孕用具(避孕套、子宫帽 ii b类 ) ii b/iii类 (子宫内避孕器 iii类)
规则15、清洗或消毒的器械 医疗器械(内窥镜消毒) ii a类 接触镜(消毒液、护理液) ii a类
规则16、用于记录x射线图象的器械(x光片) ii a类
规则17、利用动物组织的器械(生物)心脏瓣膜、肠线、胶原) iii类 规则18、血袋ii b类
规则18、血袋ii b类
FDA医疗器械分类方法详解
美国fda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共有1700多种。根据风险等级的不同,fda将医疗器械分为三类(ⅰ,ⅱ,ⅲ)。风险等级逐级升高,ⅲ类风险等级最high。fda对每一种医疗器械都明确规定了其产品分类和管理要求。首先,对于任何产品,企业都需进行企业注册与产品列名(enterprise registration and product listing)。
i 类器械 一般控制(general control) 绝大部分产品只需进行注册、列名和实施gmp规范,产品即可进入美国市场(其中极少数产品连gmp也豁免,极少数保留产品则需向fda递交510(k)申请即pmn(premarket notification)) 这些器材只要经过一般控制就可以确保其功效与安全性,如拐杖、眼镜片、胶布等,约占全部医疗器材的27%。 这些控制包括: 禁止粗制滥造及不当标示的产品销售; fda得禁止不合格产品销售; 必须报告fda有关危害性、修理、置换等事项; 限制某些器材的贩卖、销售、及使用; 实施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ⅱ类产品(占46%左右) 一般控制 + 特殊控制(special control) 企业在进行注册和列名后,这些产品除了上述一般控制之外,其余大多数产品均要求进行上市前通告(pmn:premarket notification)(即510k)。少量的ii类产品可以豁免上市前通告程序。生产企业须在产品上市前90天向fda提出申请,通过510k审查后,产品才能够上市销售。
ⅲ类产品(占7%左右) 一般控制 + 上市前许可(premarket approval) 企业在进行注册和列名后,须实施gmp并向fda递交pma申请(部分ⅲ类产品还是pmn)。 一般来说, iii类产品多为维持、支持生命或植入体内的器材,对病患具有潜在危险,可能引起伤害或疾病者,如心律调节器、子宫内器材及婴儿保温箱等,约占所有器材的8%。这些器材必须取得fda的pma之后方能销售。
对Ⅰ类产品,企业向FDA递交相关资料后,FDA只进行公告,并无相关证件发给企业; 对Ⅱ、Ⅲ类器械,企业须递交PMN或PMA,FDA在公告的同时,会给企业以正式的市场准入批准函件(Clearance),即允许企业以自己的名义在美国医疗器械市场上直接销售其产品。 至于申请过程中是否到企业进行现场GMP考核,则由FDA根据产品风险等级、管理要求和市场反馈等综合因素决定。
综合以上内容可知,绝大部分产品在进行企业注册、产品列名和实施gmp,或再递交510(k)申请后,即可获得fda批准上市。 除了依据器材的风险来分级之外,依照器材的用途,fda把现有医疗器材产品总共被分成16类(medical specialty "panels")。
Medical Specialty | Regulation Citation (21CFR) | |
73 | Anesthesiology | Part 868 |
74 | Cardiovascular | Part 870 |
75 | Chemistry | Part 862 |
76 | Dental | Part 872 |
77 | Ear, Nose, and Throat | Part 874 |
78 | Gastroenterology and Urology | Part 876 |
79 | General and Plastic Surgery | Part 878 |
80 | General Hospital | Part 880 |
81 | Hematology | Part 864 |
82 | Immunology | Part 866 |
83 | Microbiology | Part 866 |
84 | Neurology | Part 882 |
85 | Obstetrical and Gynecological | Part 884 |
86 | Ophthalmic | Part 886 |
87 | Orthopedic | Part 888 |
88 | Pathology | Part 864 |
89 | Physical Medicine | Part 890 |
90 | Radiology | Part 892 |
91 | Toxicology | Part 862 |
当然,这只是一个大致的分类。具体到某一个器械,属于哪一类,以及是否得到豁免,均需通过查找其相对应的法规编号。1700类产品,每一类产品都有一个法规编号与之对应。